1. 甲男、乙女結婚十餘年,未約定夫妻財產制度。婚後甲出資購買A屋一棟,登記在乙女名下。嗣後因故,甲、乙雙方乃協議離婚,協議離婚期間甲男未經乙女同意,擅自拿走A屋所有權狀與乙的印章,與丙簽訂A屋買賣契約,但尚未完成產權移轉登記。試問:A屋之所有權為何人所有?甲、丙間A屋買賣契約之效力為何?
2. 甲向乙建設公司購買與丙地主合建之預售房屋A屋一棟,乙建設公司以買受人甲為起造人進行蓋造。房屋完工後,甲取得房屋所有權並登記完畢,但土地部分因地主丙債務問題,導致合建土地遭債權人查封,而無法移轉登記於買受人甲。事隔逾20年,該筆土地經法院強制執行由某丁拍定。試依民法相關規定說明:甲得否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