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甲將其所有之A屋出售予乙,並已委託代書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詎乙將購買A屋之價金交付予甲後,甲仍占有使用A屋,請附具理由回答以下問題:(一)甲是否有權占有A屋?(二)若是,乙應如何取得A屋之使用收益權限?
3. 甲所有之A地上有B屋,C地上有D屋。甲將B屋出售予乙,並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甲復將D屋設定普通抵押權予丙,以擔保對丙之500萬元借款債務,甲嗣後因屆期無法清償對丙之借款,丙向法院聲請拍賣D屋,並由丁拍定,請問丁之D屋對甲之C地之法律關係為何?
4. 甲、乙為夫妻,育有子女丙、丁,戊為甲之父。甲於婚前之銀行存款已有300萬元,乙於婚前則無財產,然甲於婚後因經商有成,於死亡前銀行存款已有1000萬元,乙婚後負責打理居家生活並照顧丙、丁而無收入,請問:(一)何人有繼承權?(二)應繼分比例各為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