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不動產投資開發公司興建集合住宅大樓一棟,其公共使用之樓梯、電梯、一樓公共空間及地下室等屬於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請說明區分所有建物之共有部分如何辦理測量?如何辦理登記?不動產投資開發公司將其中一戶出售給區分所有權人之後,若該所有權人要將該區分所有建物辦理抵押貸款,該共有部分又應如何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