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險金額超過保險標的價值之保險契約,效力如何? 


2. 保險人對於因戰爭所致之損害,是否應負賠償責任? 


3. 要保人對於「危險增加,係由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行為所致」,且其危險達於應增加保險費或終止契約之程度者,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依法通知保險人的法定時限為: 


4. 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何時起算,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5. 要保人對於保險契約為何種主張時,而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一個月內償付解約金? 


6.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於知悉保險事故發生,未在法律規定之期限內通知保險人者: 


7. 依照現行保險法之規定,保險契約中有下列何種情事,依訂約時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之約定無效?
(1)免除或減輕要保人依本法應負之義務者
(2)使要保人、受益人或被保險人拋棄或限制其依本法所享之權利者
(3)減輕或免除被保險人之義務者
(4)免除或減輕保險人依本法應負之義務者 


8. 人壽保險之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者,保險人是否有給付義務? 


9. 有關死亡保險契約之保險金,下列何者屬於現行保險法規之規範?
(1)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2)死亡保險契約有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不得作為被保險人遺產
(3)受益人非經要保人之同意,不得將其利益轉讓他人
(4)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為要保人之遺產 


10. 依照現行保險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得為保險金信託契約之受益人?(1)被保險人 (2)被保險人之父母 (3)未成年人 (4)要保人 


11. 有關保險代理人之營業場所,依法應如何設置? 


12. 代理人於執行業務時,應盡何種義務,確保已向要保人就所代理銷售之保險商品主要內容與重要權利義務,善盡專業之說明及充分揭露相關資訊? 


13. 依照保險法施行細則之規定,人身保險業以計算保險契約簽單保險費之利率及危險發生率為基礎,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方式計算之準備金,稱為何種準備金? 


14. 保險法第107條有關以兒童為被保險人投保含有死亡給付之保險契約的限制規定,曾經多次修法,此類兒童保險契約的限制規定應如何適用? 


15. 依照保險法之規定,保險標的物所有權移轉時,該保險契約之效力? 


16. 個人執業代理人或代理人公司僱用之代理人,應於申請換發執業證書前二年內,參加在職教育訓練達法定之時數標準為: 


17. 保險公司違反保險法令經營業務,致資產不足清償債務時,其董事長、董事、總經理及負責決定該項業務之經理,對公司之債權人應負何種責任? 


18. 有關身心障礙之人能否作為人壽保險契約之被保險人,下列何者屬於現行法令之規範? 


19. 人身保險契約中何種保險給付,要保人於保險事故發生前得預先洽訂信託契約,由保險業擔任該保險信託之受託人? 


20. 保險業不得辦理下列何種放款? 


21. 保險業務員登錄證供他人使用,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規定,其所屬公司可以如何處理? 


22. 保險契約的要保人必須交付保險費予保險人之特性,故謂保險契約為: 


23. 下列有關受益人的敘述,何者錯誤? 


24. 保險代理人自許可登記之日起,若超過多久的期限,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執業證書並開始營業者,主管機關依法得廢止其登記? 


25. 保險標的物非因保險事故發生而完全滅失時,保險契約效力為何? 


26. 下列關於保險人對第三人的代位求償權之敘述,何者有誤? 


27. 保險法對於寬限期的起算日,認為若契約沒有約定則是自何日起算? 


28. 保險代理人依保險代理合約之授權執行業務之過失、錯誤或疏漏行為,致要保人、被保險人受有損害時,應由何者負賠償責任? 


29. 下列何種情況其法律效果非屬保險契約終止? 


30. 保險業務員在登錄證有效期間內受停止招攬行為處分期間累計達多久以上,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規定,所屬公司應予撤銷業務員之登錄? 


31. 保險代理人所屬保險業務員使用之廣告文宣,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規定應經何者同意方可使用? 


32. 傷害保險契約之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未遂時: 


33. 下列各項敘述何者錯誤? 


34. 人身保險與財產保險之保險利益必須存在的時點有何不同? 


35. 下列有關保險代理人的敘述何者有誤? 


36. 保險代理人應保存招攬、收費或簽單、批改、理賠等文件副本,保存各項文件之期限最少應為多少年? 


37. 保險法第54條第1項:「本法之強制規定,不得以契約變更之。但有利於被保險人者,不在此限。」所稱之強制規定係屬於何種規定? 


38. 保險業於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百分之二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下列何者時,不在此限? 


39. 有關保險契約之保險費,下列何者屬於現行法令之規範?
(1)保險費僅能約定分期交付
(2)保險費分一次交付,及分期交付兩種
(3)保險費應由要保人依契約規定交付
(4)具有利害關係之人,得代要保人交付保險費 


40. 保險業購買經依法核准公開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共同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其投資總額不得超過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