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照我國保險法規定,受益人有疑義時,推定誰為受益人?


2. 公司組織申請經營代理人之業務者,其最低實收資本額應為新臺幣:


3. 保險公司接到要保人申請保險單借款,得於:


4. 再保險契約雙方當事人為:


5. 保險業務員唆使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人為不實之告知,除有犯罪嫌疑,應依法移送偵辦外,其行為時所屬公司並應按其情節,給予何種之處分?


6. 保險人代位權之性質,下列何者正確?


7. 要保人在訂立保險契約之時,應將有關保險標的之重要事實,向保險人清楚正確地說明,此稱之為:


8. 保險經紀人係基於下列何者之利益,代為洽訂保險契約之人?


9. 保險人於收到要保人提供被保險人之可保證明(已達拒保程度)後,於多久內不為拒絕者,視為同意恢復效力?


10. 有關責任保險之標的,下列何者正確?


11. 保險業於完納一切稅捐後,於分派盈餘時,應先提:


12. 再保險,謂保險人以其所承保之危險,轉向他保險人為保險之契約行為。本條文所指之他保險人,即為?


13. 保險業務員與其所屬公司間之關係,視其是否領有固定薪資或僅是收取佣金可為僱傭或什麼關係?


14. 有關保險契約的時效起算之敘述,何者錯誤? 


15. 責任保險被保險人通知保險人之時點為何?


16. 保險法對於寬限期的起算日,認為若契約沒有約定則是自何日起算?


17. 人壽保險人得經營死亡保險、生存保險及何者?


18. 人壽保險保險費到期末交付者,原則上經催告到達後屆幾日仍不交付時,保險契約之效力停止?


19. 再保險人和原保險契約之要保人的關係?


20. 業務員以登錄證借他人使用被查獲時,其所屬公司應予警告或處以:


21. 依所得稅法規定,凡屬人身保險之保險給付,是否須繳納所得稅?


22. 保險契約應由保險人與:


23.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乙保險公司投保死亡險六百萬,指定受益人為A、B,並明訂其受益比例各為二分之一。日後,A因積欠賭債遭黑道恐嚇,為籌錢還債,遂故意殺害甲,企圖領取保險金。請問:依通說見解,甲死後,A與B各得請求多少保險金?


24. 合夥人或共有人聯合為被保險人時,其中一人讓與保險利益於他人者,保險契約:


25. 外國保險代理人公司在中華民國境內設立分公司之最低營運資金為何?


26. 我國保險法對於保險事業組織型態之規定,僅限於:a.兩合公司;b.有限公司;c.股份有限公司;d.相互公司;e.合作社。


27. 依照我國現行保險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保險契約應記載的基本事項不包括:


28. 下列有關我國保險代理人公司「法令遵循人員」的相關敘述,何者錯誤?


29. 要保人違反告知義務而保險人得解除契約,我國保險法之立法係採


30. 保險代理人所屬保險業務員使用之廣告文宣,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規定應經何者同意方可使用?


31. 保險標的物非因保險事故發生而完全滅失時,保險契約效力為何?


32. 保險業務員在登錄證有效期間內受停止招攬行為處分期間累計達多久以上,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規定,所屬公司應予撤銷業務員之登錄?


33. 責任保險之被保險人因受第三人之請求而為抗辯,所支出之訴訟上或訴訟外之必要費用,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


34. 保險代理人經許可登記後,如屬個人執行業務而投保專業責任保險者,每一保險期間之累計保險金額,不得低於多少?


35. 人身保險契約的當事人是:


36. 依我國保險法第五十九條規定,保險契約內所載增加危險之情形,不由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行為所致者,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於知悉後:


37. 人壽保險契約之效力因未繳交續期保險費而停止者,於保險契約所定申請恢復效力之期限屆滿後,其保險契約之效力為何?


38. 保險業務員經撤銷登錄處分者,在何種情況下,始得辦理重新登錄? 


39. 合夥人相互間得以對方為被保險人投保保險,因彼等間具有下列何種經濟或感情之利益關係?


40. 下列何種保險不適用保險代位原則?


41. 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遇有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發生時,除保險法或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應於多少日內通知保險人?


42. 人壽保險有下列何種情形之一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43. 下列情事正確的有:


44. 保險人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交齊損害證明文件後,於約定期限內給付賠償金額。無約定保險給付期限者,保險人應於接到通知後多久的期限內給付之?


45. 社會保險是否適用保險法?


46. 哪些制度僅適用於損失填補保險,而不適用於定額保險?


47. 要保人對於「危險增加,係由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行為所致」,且其危險達於應增加保險費或終止契約之程度者,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依法通知保險人的法定時限為:


48. 甲有古董一件,向乙保險公司投保竊盜險,雙方言明定值二百萬元,後為考慮該古董將來可能增值,故保險金額載為三百萬元。不幸,該古董於契約成立生效後遭竊,甲向乙請求三百萬元,乙則主張該古董經鑑定公司之鑑定,市價只值一百五十萬元,故僅願給付一百五十萬元。請問甲可向乙請求多少保險金?


49. 所謂受益人是指何人約定享有賠償請求權之人? 


50. 甲以自己為要保人兼被保險人向A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保險金額500萬元,保單條款並約定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者,A保險公司仍負給付之責。A公司保單條款之約定?